项目咨询:18227601678 项目报名:028-87791929 标书售卖:028-87791929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校园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校园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201201905449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行政区域 省本级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19-05-31 17:50
采 购 人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易倍体育,易倍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官网
项目包个数 2
预算金额(元) 700000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1、包2均适用): 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报名;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在购买现场注明联合体,同时应当提供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名称,否则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以上资料身份证明文件带原件查验,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盖鲜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9-06-03 09:00到2019-06-10 17:00
磋商文件售价 300元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供应商报名方式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19-06-17 10:00到2019-06-17 10:3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 2019-06-17 10:3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 额:包1:10000元,包2:4000元。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网银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的交纳方式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且必须是由基本账户转入。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是针对本项目的保函,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保函有效截止日期不能早于投标有效截止日期。供应商需在交款截止时间前把保函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2337932433@qq.com并电话告知,开标现场提交保函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保存。(保函的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若在项目开标过程或者项目履约过程中,发现保函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收款单位:易倍体育,易倍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官网。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银行账号:9902000610265787。 交款截止时间: 2019 年 6 月 13 日 17:00点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188号;联系人:龙剑;联系电话:6193517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87791929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田女士, 028-87798616、18227601678

备注

项目编号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为70万元,包1:50万元,包2:20万元。最高限价:70万元,包1:50万元,包2:20万元。。备案编号:SCZC322901_20190011;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